被害人指出,當年實際受害者超過30人,真正提告者僅23人,許多人包括教師、校長、醫師因顧及名譽或不願曝光選擇沉默,但此案吸金金額高達數億元,令人質疑司法單位當年明顯輕忽。
被害人回憶指出,賴男於民國105年間突然消失、107年遭警方逮捕,但檢方當時並未聲押僅諭知15萬元交保;更令人唏噓的是,當時替賴男繳交保金的女子竟也是被害人,後來驚覺自己被利用替詐騙嫌犯辦理保釋,不禁痛哭失聲。宜蘭地檢署澄清,交保金額是依法條、非以詐騙金額為標準。
被害人控訴,賴男交保後人間蒸發7、8年毫無消息,令多數受害者心灰意冷,當初成立的被害者群組也逐漸解散,23名提告者中,只剩6人持續關注案件。
賴冠翟在宜蘭房仲界頗具名氣,曾經營「冠宇不動產」與「冠宇地產開發」,對外主打法拍屋與房地產投資機會,甚至登上理財雜誌分享創業故事,塑造「房仲金童」形象。
檢調查出,賴男以「短期投資、保證高獲利」為誘餌,與投資人簽署投資契約或開立本票作擔保,誘使投資人投資,非法吸金達2億5619萬9000元。
賴男另涉嫌偽造建物所有權狀、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及支票、本票等文件行騙,甚至化名他人身分持續遊說投資,全案涉違反《銀行法》、《刑法》詐欺取財、偽造文書與偽造有價證券等。被害人坦言對追回款項已不抱希望,只盼法院能重判,還被害人一個公道。全案26日將再度開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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